中国电力新闻网讯记者赵冉报道10月2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将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浮动幅度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指导意见》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19-10-24 00:00:00 · 中国电力新闻网 阅读:287
中国电力新闻网讯记者赵冉报道10月2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发布《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将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浮动幅度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指导意见》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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