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日美核能协定》有效期满30年,因此前缔约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协定于17日自动延长有效,日本政府与核能业界为此大松一口气。但是,今后若缔约国任何一方提出书面通告,该协定就将在6个月后终止

2018-07-19 00:00:00 · 金投网 阅读:317
7月16日,《日美核能协定》有效期满30年,因此前缔约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协定于17日自动延长有效,日本政府与核能业界为此大松一口气。但是,今后若缔约国任何一方提出书面通告,该协定就将在6个月后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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