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事管发〔2018〕1号 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响应淄博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淄事管发〔2017〕8号),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区机关事务局经过充分的考察论证,拟在全区公共机构推广建设光伏电站项目。 一、我区公共机构楼顶面积大,非常适合于安装光伏发电站 据测算,全区200余家公共机构楼顶面积约50万平方米,且大多闲置

2018-05-15 15:00:00 · 世纪新能源网 阅读:623
张事管发〔2018〕1号 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响应淄博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淄博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淄事管发〔2017〕8号),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区机关事务局经过充分的考察论证,拟在全区公共机构推广建设光伏电站项目。 一、我区公共机构楼顶面积大,非常适合于安装光伏发电站 据测算,全区200余家公共机构楼顶面积约50万平方米,且大多闲置
声明:本文内容来源自网络,文字、图片等素材版权属于原作者,橙电平台转载素材出于传递更多信息,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与学习,切勿作为商业目的使用。 如果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2430586914@qq.com),我们会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我们尊重版权,也致力于保护版权,橙电平台感谢您的分享!

TOPS
  • 日排行 /
  • 周排行 /
  • 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