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2月26日,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加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产业发展。紧接着,3月5日,七部门又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中部区域等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以试点为中心,向周边区域辐射

2018-04-20 08:47:24 · 能源评论杂志   阅读:187
中国储能网讯:2月26日,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加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产业发展。紧接着,3月5日,七部门又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中部区域等选择部分地区,开展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以试点为中心,向周边区域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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