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份,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清洁能源示范省(区)监测评价体系(试行)的通知》,通知明确,每年对我省清洁能源示范省创建工作进行监测评价。 省能源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学习,深入研究评价方法和评分标准,编制了《浙江省2017年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运行情况自评价报告》,上报国家能源局

2018-03-20 15:39:00 · 浙江能源局综合规划处 阅读:443
2月份,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清洁能源示范省(区)监测评价体系(试行)的通知》,通知明确,每年对我省清洁能源示范省创建工作进行监测评价。 省能源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学习,深入研究评价方法和评分标准,编制了《浙江省2017年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运行情况自评价报告》,上报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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