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近日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入股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复函》。 文件中称,同意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深圳井冈山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股份,统一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中方股份比例不得低于50%

2018-02-08 15:26:48 · 电缆网 阅读:356
发改委近日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入股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复函》。 文件中称,同意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深圳井冈山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股份,统一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中方股份比例不得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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