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嘉兴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嘉政海审〔2018〕1号)嘉兴1号海上风电场海域使用权出让方案,批复同意出让海域2宗,面积分别为131.2583公顷和250.0206公顷。接下来,平湖市海洋与渔业局将严格按照《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招标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暂行办法》组织实施,并对照集约节约用海、生态用海等要求,注重引进项目的科学性和产业先进性,提高用海的综合效益,同时加强项目用海过程中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海域使用动态监测工作,强化环境风险防范

2018-03-05 00:00:00 · 中国嘉兴市政府网 阅读:294
  日前,嘉兴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嘉政海审〔2018〕1号)嘉兴1号海上风电场海域使用权出让方案,批复同意出让海域2宗,面积分别为131.2583公顷和250.0206公顷。接下来,平湖市海洋与渔业局将严格按照《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招标挂牌出让海域使用权暂行办法》组织实施,并对照集约节约用海、生态用海等要求,注重引进项目的科学性和产业先进性,提高用海的综合效益,同时加强项目用海过程中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海域使用动态监测工作,强化环境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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