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等七部委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鼓励新能源车企、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等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共建、共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 据悉,《暂行办法》将自2018年8月1日施行

2018-03-01 09:37:00 · 河南商报 阅读:282
2月26日,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等七部委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鼓励新能源车企、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等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共建、共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 据悉,《暂行办法》将自2018年8月1日施行
声明:本文内容来源自网络,文字、图片等素材版权属于原作者,橙电平台转载素材出于传递更多信息,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与学习,切勿作为商业目的使用。 如果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2430586914@qq.com),我们会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我们尊重版权,也致力于保护版权,橙电平台感谢您的分享!

TOPS
  • 日排行 /
  • 周排行 /
  • 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