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中国民航局正式发布了《机上便携式电子设备(PED)使用评估指南》。指南指出,合格证持有人可根据 CCAR-121 部第 121.573 条“便携式电子设备的禁用和限制”(b)(5)款“合格证持有人认为使用时不会影响飞机导航和通讯系统的便携式电子设备”(如: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等)确定便携式电子设备的开放使用

2018-01-18 09:30:00 · 安防网 阅读:249
1月16日,中国民航局正式发布了《机上便携式电子设备(PED)使用评估指南》。指南指出,合格证持有人可根据 CCAR-121 部第 121.573 条“便携式电子设备的禁用和限制”(b)(5)款“合格证持有人认为使用时不会影响飞机导航和通讯系统的便携式电子设备”(如: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等)确定便携式电子设备的开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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